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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一章 店铺命名限制

    1.1店铺名不得超过30个字符。

    1.2店铺名不得与已经开通的店铺名称重复,如两个店铺同时申请同一店铺名的,则依照申请在先原则审批开通店铺,未通过审批的店铺需更换其他店铺名重新提交申请。

    1.3店铺命名必须且只限定选择**旗舰店/**专卖店或**专营店三种命名形式其中之一(特定业务类型的店铺请按照特殊业务类型的命名规范进行命名)

    1.4店铺名称审批通过后无法修改,店铺命名资质不符合本规则约定,或存在侵权情形除外。

    1.5店铺名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1.5.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有损民族尊严。

    1.5.2含有封建文化糟粕、有消极政治影响、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

    1.5.3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等情况。

    1.5.4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1.5.5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或国家领导人及老一辈革命家的名字。

    1.5.6有不文明/格调低级/庸俗等不雅词汇。

    1.5.7出现电商平台(含有谷健康商城)相关的敏感或标志性信息。

    1.5.8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使用品牌名称、明星或知名人士姓名。

    1.5.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二章各类店铺命名规则

    2.1旗舰店命名规则

    2.1.1旗舰店,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1.2旗舰店,有以下几种情形:

    2.1.2.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商家所有)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的品牌旗舰店。

    2.1.2.2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2.1.2.3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2.1.3命名规则

    “XX(品牌名)旗舰店命名,品牌名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状态,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商家是该品牌(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或商家持有该品牌(商标)的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开设旗舰店的时间应在授权期内;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XX旗舰店命名。

    2.1.4旗舰店授权文件的详细内容,请见旗舰店开店独占授权书

    2.1.5命名形式:品牌名+(类目关键词)+旗舰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

    2.2专卖店命名规则

    2.2.1专卖店,指商家持他人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授权文件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2.2.2专卖店,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授权品牌的商品,但未获得品牌(商标)权利人独占授权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卖店。

    经营多个授权品牌的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商家专卖店。

    2.2.3规则:以“XX(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命名,品牌名应为已经注册的商标(R状态)或正在受理注册中的商标(TM状态,注册申请时间须满六个月),商家应持有自该品牌(商标)权利人至商家的销售该品牌商品的完整授权链,如经营多个品牌的,各品牌应归同一实际控制人所有;如超出授权期未继续获得授权的,则不得再使用“XX专卖店命名;企业商号,即字号,是企业名称中除行政区划/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外显著区别于其他企业的标志性文字。

    2.2.4命名形式: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如为多个品牌的,以该专卖店主打品牌名+企业商号+专卖店。

    2.3专营店命名规则

    2.3.1专营店,指经营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类目下两个及以上他人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商品的店铺。

    2.3.2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他人品牌商品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他人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2.3.3规则:以“XX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命名,商家在有谷健康商城同一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品牌商品,商家为商标权利人,或商家持有由品牌(商标)权利人发起的完整授权链的销售授权书。

    2.3.4命名形式: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不得以“XX(品牌名)专营店命名。

    2.4特殊情况说明

    2.4.1由于公司名称具有地域性特征,可能会造成企业商号出现重名的情况,从而导致店铺命名过程中出现重名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形,可增加公司名称中的地域性词汇,启用如下命名规则:

    专卖店:品牌名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专卖店

    专营店: 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类目关键词+专营店

    2.4.2为避免不同行业下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品牌给消费者带来误导的情况,当不同行业下注册的相同或类似品牌均在有谷健康商城入驻开店时,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要求其对店铺名称进行调整(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商标的注册时间、所在行业的知名度等),商家在接到有谷健康商城平台的更名通知之日起,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更名申请,逾期未申请的有谷健康商城有权对相关店铺名称进行调整。

     

    第三章店铺命名规则

    3.1家电区域性店铺命名规则

    家电区域性店铺在店铺命名中须增加与其可销售区域一致的行政区域名,启用如下命名规则:

    专卖店形式:品牌名+行政区划+企业商号+专卖店

    专营店形式:行政区划+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专营店

    3.2拍卖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3.2.1具有典当行、拍卖行、寄卖行营业执照的商家可以用典当(行)、拍卖(行)、寄卖(行)命名。

    例:XXX(济南)拍卖有限公司,可以使用“XXX拍卖(行)命名店铺。

    3.2.2司法、海关、各地钱币公司入驻,店铺名称用入驻主体的名称。

    例: 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入驻的店铺名称,可以使用“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命名店铺。

    3.2.3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两种命名方式:

    3.2.3.1以企业商号作为店铺名称,店铺名称可加类目名称。

    命名规则:企业商号+(类目名称)

    例:XX市玉路呈祥工艺品加工有限公司,可用玉路呈祥玉路呈祥珠宝命名。

    3.2.3.2以品牌作为店铺名称,具备品牌的相应授权,店铺名称可加类目名称。

    命名规则:品牌名称+(类目名称)。

    例:XXXXX商贸有限公司,品牌为佳佰,可用佳佰佳佰和田玉命名。

    3.3医疗服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3.3.1医院直接入驻进行经营的,命名规则:XXX医院+旗舰店。

    3.3.2仅经营医院类体检项目的,命名规则:XXXX医院+体检+旗舰店。

    3.4生鲜特殊类型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3.4.1特产馆

    命名规则:中国特产· +地域名+馆。例:中国特产 · 宿迁馆。

    3.4.2农人店

    3.4.2.1旗舰店:有谷健康商城农人 · +品牌+店。

    3.4.2.2专营店:有谷健康商城农人 · +企业商号+店。

    3.5图书、音像和邮币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命名规则如下:

    3.5.1旗舰店: 品牌+(商户号)+(图书、音像和邮币)旗舰店;

    3.5.2专卖店:品牌+(商户号)+(图书、音像和邮币)专卖店;

    3.5.3专营店:(品牌)+商户号+(图书、音像和邮币)专营店。

    3.6酒店、旅游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3.6.1旗舰店:品牌名+(类目关键词)+旗舰店,类目关键词非必填项。

    3.6.2专营店:企业商号/酒店、旅行社简称+类目关键词+专营店。

    3.7租房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命名规则:企业商号+(行政区域)+租房

    3.8租赁业务类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店铺名称需包含租赁相关词,命名规则:企业商号+类目关键词+租赁店。

    3.8.1由于公司名称具有地域性特征,可能会造成企业商号出现重名的情况,从而导致店铺命名过程中出现重名的情况,如发生此类情形,可增加公司名称中的地域性词汇,将企业商号变更为企业商号(行政区域名)

    3.8.2在选择店铺命名的类目关键词时应选用店铺经营租赁商品的新品售卖时所属的类目进行对照。


    第五章附则

     5.1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有谷健康商城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向商家公示;商家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即表示接受有谷健康商城其后不时调整、颁布的管理规则。

    5.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有谷健康商城有权酌情处理。但有谷健康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有谷健康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有谷健康商城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如有违约即视为对本规则的违反。

    5.4本规则于20135月首次发布,于2018年7月13日修订,2018年7月20日生效。

     

    平台规则欢迎每位商家为我们提供建议,可邮件至admin@bioyougu.com,谢谢。

  •  2. 2018年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业务招商标准

    第一章2018年生活旅行招商标准

    1.1机票招商重点

    1.1.1航空公司合作

    合作模式:品牌营销、产品推广、旗舰店(官网)合作、店铺销售。

    1.1.2国内、国际机票代理商合作

    合作模式:国内、国际机票API对接以及店铺销售。

    产品类型:包机、切位产品、机票+买赠产品。

    1.1.3航空增值服务及产品供应商

    合作模式:店铺销售

    产品类型:接送机服务、CIP通道、贵宾室、飞机机模等与机票相关联产品。

    1.2酒店招商重点

    1.2.1单体酒店、客栈 (覆盖:高、中、低各种级别和档次的酒店)

    合作模式:店铺销售、直联对接、EB操作系统

    产品合作类型:客房、餐饮、卡券类产品(SPA卡、游泳卡、健身卡等)、套餐类产品、酒店用品等。

    1.2.2酒店集团(国内、国际连锁品牌酒店集团)

    合作模式:店铺销售、直联对接、EB操作系统

    产品合作类型:客房、餐饮、卡券类产品(SPA卡、游泳卡、健身卡、客房通用券等)、套餐类产品、酒店用品等。

    1.2.3酒店代理(经营酒店业务的国内、国际旅行社/经营酒店业务的非旅行社类代理商企业)

    合作模式:店铺销售、直联对接、EB操作系统

    产品合作类型:客房、套餐类产品、酒店用品等

    1.3商旅招商重点

    1.3.1奖励旅游(国内外旅行社、平台类旅行服务商等)。

    1.3.2团队建设(国内外团建/拓展活动公司、培训公司、培训/团建为主的景区和场地等)。

    1.3.3会议展览(国内外DMC、国内外PCO、展览公司、公关策划机构、会议中心/酒店、展览馆/展览场地等)。

    1.3.4会奖周边(会议设备/服务公司、人力服务公司、礼品/制作物类公司、活动搭建类服务商)。

    1.3.5目的地玩乐(旅游细分行业供应商(票务、车公司、当地玩乐、各种新兴相关服务公司等)。

    1.4票务招商重点

    1.4.1电影票、演出票(包括话剧、音乐、体育等类目)、电影周边产品商家。不含旅游景点门票。

    1.5生活服务招商重点

    生活服务内容:

    家政保洁、商场优惠、休闲娱乐、运动健身、代理代办、丽人养生、摄影写真、餐饮服务等其它服务。

    1.5.1垂直电商:生活服务业务相关垂直电商。

    1.5.2代理商:生活服务业务相关行业代理商。

    1.5.3品牌商:生活服务业务相关品牌商、连锁店等。

    1.6生活缴费招商重点

    1.6.1代理商:与便民服务相关行业代理商。

    1.6.2支付类公司:已取得相关便民服务代缴资质的行业支付公司。

    1.6.3垂直电商:与便民服务相关的行业电商。

    1.6.4拥有成品油销售资质的销售公司。

    1.6.5具有支付、发卡资质的公交运营或管理公司。


    第二章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活旅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交通出行、酒店预订、旅游度假、商旅服务、演出票务、生活缴费、生活服务)的所有商家。


    第三章入驻须知

    3.1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招商页面为准。

    3.2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家入驻申请。

    3.3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其他资质。

    3.4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3.5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3.5.1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将不再与商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3.5.2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3.5.3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关于商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商家如变更3.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有谷健康商城;如未提前告知有谷健康商城,有谷健康商城将根据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第四章有谷健康商城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4.1旗舰店,指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4.1.1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商家所有)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的品牌旗舰店。

    2)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3)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人开设的旗舰店。

    4.1.2涉及实物品牌的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旗舰店独占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4.2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商家帮助中心商家入驻店铺命名常见答疑。


    第五章有谷健康商城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5.1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生活旅行类目资质标准》


    第六章开店入驻限制

    6.1经营类目限制,商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6.2同一主体重新入驻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限制:

    6.2.1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有谷健康商城清退的,永久限制入驻。

    6.2.2若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2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12个月内限制入驻。

    6.3续签限制:

    6.3.1须在合同终止前两个月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有谷健康商城将在合同到期日终止店铺服务。

    6.3.2商家在服务期内未通过2018年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店铺考核标准,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拒绝商家提出相应续展服务期的申请。


    第七章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7.1保证金: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有谷健康商城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商家发生侵权、违约、违规行为时,有谷健康商城可以依照与商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消费者的赔偿。

    7.1.1保证金的调整、补足、退还、扣除、赔偿等依据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7.1.2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7.1.3跨类目保证金:就高原则,保证金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7.1.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使可用余额达至最低保证金金额。有谷健康商城可向商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商家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有谷健康商城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商家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监管或终止服务。

    7.2平台使用费:商家依照与有谷健康商城签署的相关协议使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平台使用费标准详见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续签商家的续签服务期间对应平台使用费须在续签之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须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相应服务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7.2.1平台使用费结算:

    7.2.1.1商家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7.2.1.2商家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7.2.1.3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间的,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7.2.1.4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商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7.3费率:商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技术服务费费率毛利保证率)向有谷健康商城缴纳的费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模式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第八章店铺服务期

    8.1商家每个店铺的服务期自合同开始日起至合同结束日为止,如在服务期内店铺与商家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可按终止日期提前终止;如要继续合作可以在合同终止日前提前续签合同进行店铺延期合作。

    8.2商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有谷健康商城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8.3商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有谷健康商城审核。

    8.4商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有谷健康商城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将不再向商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第九章附则

    9.1本标准中的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

    9.2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9.3有谷健康商城生活旅行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一经发起举报即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本标准于2017年12月29日发布,于2018年1月5日生效。

  •  3.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招商标准

    第一章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招商重点

    1.1品牌

    国际国内知名品牌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将一如既往的最大程度地维护商家的品牌利益,尊重品牌传统和内涵,欢迎优质品牌旗舰店入驻。

    1.2商品

    能够满足有谷健康商城用户群体优质、有特色的商品。

    根据类目结构细分的商品配置。

    1.3垂直电商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欢迎垂直类电商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愿意和专业的垂直电商企业分享其优质用户群体,并且欢迎垂直电商为有谷健康商城用户提供该领域专业、优质的商品及服务。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除生活旅游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旅游、酒店、票务、充值、彩票)外的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所有商家。

     

    第三章  入驻须知

    3.1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3.2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根据包括但不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商家入驻申请。

    3.3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商家提供其他资质。

    3.4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3.5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3.5.1请务必确保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若商家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完整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或信息的,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将不再与商家进行合作并有权根据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及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之约定进行处理;

    3.5.2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实际经营主体、代理运营公司等信息;

    3.5.3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关于商家信息和资料变更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商家如变更3.5.2项所列信息,应提前10日书面告知有谷健康商城;如未提前告知有谷健康商城,有谷健康商城将根据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进行处理。

    3.6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商家须为正式注册企业,亦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注册企业的入驻申请(特殊业务模式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拼购、优创店业务等情况)

    3.7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暂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入驻开店申请,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四章  有谷健康商城店铺类型及相关要求

    4.1旗舰店,商家以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4.1.1旗舰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经营一个自有品牌商品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是指商标权利归商家所有)或由权利人出具的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品牌旗舰店的独占性授权文件(授权文件中应明确独占性、不可撤销性)的品牌旗舰店;

    经营多个自有品牌商品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品牌旗舰店(自有品牌的子品牌可以放入旗舰店,主、子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卖场型品牌(服务类商标)商标权利人开设的旗舰店;

    4.1.2开店主体必须是品牌(商标)权利人或持有权利人出具的开设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旗舰店独占性授权文件的被授权企业。

    4.2专卖店,商家持非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授权文件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开设的店铺。

    4.2.1专卖店类型:经营一个或多个授权品牌商品(多个授权品牌的商标权利人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但未获得品牌(商标)权利人独占授权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卖店;

    4.2.2品牌(商标)权利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应有地域限制。

    4.3专营店,经营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相同一级类目下两个及以上非自有或自有品牌(商标为RTM状态)商品的店铺。

    4.3.1专营店,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相同一级类目下经营两个及以上非自有品牌商品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相同一级类目下既经营非自有品牌商品又经营自有品牌商品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商家专营店。

    4.4各类型店铺命名详细说明,请见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店铺命名规则

     

    第五章  有谷健康商城申请入驻资质标准

    5.1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申请入驻资质标准详见《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招商基础资质标准》

     

    第六章  开店入驻限制

    6.1品牌入驻限制:
    6.1.1与有谷健康商城平台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相似名称的品牌;
    6.1.2
    包含行业名称或通用名称的品牌;
    6.1.3
    包含知名人士、地名的品牌;
    6.1.4
    与知名品牌近似的品牌。

    6.2商号(或字号)入驻限制:
    6.2.1与有谷健康商城平台已有的品牌相似或已有的频道、业务、类目等相同或近似;
    6.2.2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相近的。

    6.3经营类目限制,商家开店所经营的类目应当符合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的相关标准,详细请参考《2018年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经营类目资费一览表》

    6.4同一主体入驻的店铺限制:

    6.4.1商品重合度:要求店铺间同一类目经营的品牌及商品不得重复,有谷健康商城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6.5同一主体重新入驻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限制:

    6.5.1商家因严重违规、资质造假被有谷健康商城清退的,有谷健康商城有权永久限制该商家及与该商家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主体入驻。其他主体是否与该商家存在关联关系以有谷健康商城评估结果为准;

    6.5.2若商家一自然年内主动退出1次,则自最后一次完成退出之日起6个月内限制入驻。

    6.6续签限制:
    6.6.1
    须在每年3118时之前完成续签申请的提交,完成平台使用费的缴纳的时间以当年续签公告时间为准,如果上一年及下一年资费及资料未补足,有谷健康商城将在每年33124时终止店铺服务并清退出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

    6.6.2商家在服务期内未通过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店铺考核标准,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拒绝商家提出相应续展服务期的申请。

     

    第七章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保证金/平台使用费/费率标准

    7.1保证金:商家以一店铺一保证金原则向有谷健康商城缴纳的用以保证店铺规范运营及对商品和服务质量进行担保的金额。当商家发生侵权、违约、违规行为时,有谷健康商城可以依照与商家签署的协议中相关约定及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扣除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消费者的赔偿。

    7.1.1保证金的调整、补足、退还、扣除、赔偿等依据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及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规则约定办理;

    7.1.2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保证金标准详见有谷健康商城2018年度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7.1.3跨类目保证金:就高原则,保证金按最高金额的类目缴纳;经营过程中增加的类目对应的保证金与原有保证金不一致,商家须补交差额部分。

    7.1.4保证金不足额时,商家应在出现该等情况后5个自然日内及时补缴足额的保证金使可用余额达至最低保证金金额。有谷健康商城可向商家发出续费通知,如商家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上有未结货款,有谷健康商城有权从该等款项中扣除以补足保证金。如商家逾期未能补足保证金,则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有权对其店铺进行监管或终止服务。

    7.2平台使用费:商家依照与有谷健康商城签署的相关协议使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项服务时缴纳的固定技术服务费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类目对应的平台使用费标准详见有谷健康商城2018年度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续签商家的续展服务期间对应平台使用费须在每年32018时前一次性缴纳;新签商家须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相应服务期间的平台使用费。

    7.2.1平台使用费结算:

    7.2.1.1商家主动要求停止店铺服务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7.2.1.2商家因违规行为或资质造假被清退的不返还平台使用费;

    7.2.1.3每个店铺的平台使用费依据相应的服务期计算并缴纳。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日至15日(含)间的,开通当月按一个月收取平台使用费,服务开通之日在每月的16日(含)至月底最后一日间的,开通当月不收取平台使用费;

    7.2.1.4拥有独立店铺ID的为一个店铺,若商家根据经营情况须开通多个店铺的,须按照店铺数量缴纳相应的平台使用费。

    7.3费率:商家根据经营类目在达成每一单交易时按比例(该比例在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中称为技术服务费费率毛利保证率)向有谷健康商城缴纳的费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各经营模式各经营类目对应的费率标准详见2018年开放平台各类目资费一览表》

     

    第八章  店铺服务期

    8.1商家每个店铺的第一个服务期自服务开通之日起至最先到达的331日止,第二个服务期自41日起至次年331日止,第三个、第四个……服务期以此类推,以一年为周期,除非店铺或与商家签署的相关协议提前终止。

    8.2商家每个店铺的服务开通之日以有谷健康商城通知或系统记录的时间为准。

    8.3商家应在店铺每个服务期届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续展的申请,缴纳续展服务期的平台使用费和提交其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资质,并经有谷健康商城审核。

    8.4商家未提出续展申请或申请未通过有谷健康商城审核的,自店铺服务期满之日起,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将不再向商家提供该店铺的任何服务。

     

    第九章  附则

    9.1本标准中的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10日是连续10个自然日。

    9.2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标准;发生在本标准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标准。

    9.3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可能随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生效前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给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一经发起举报即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


    此标准于2018212日发布,于2018年7月31日修订,于2018年8月7日生效。

  •  4. 有谷健康商城开放平台商家配送方式服务

    配送方式可三种选择:一件代发;有谷一站式服务;入住平台自营方式


    1、一件代发:(有两种方式:供货方一件发货方式和有谷一件代发方式)

    1)供货方一件发货方式:

    有谷向供货方传送订单(订单交割方式:依照每天的订单,电子文件传输),供货方根据订单要求将货物发送到有谷或有谷消费者指定的收货人收货地点并由收货人签收。


    2、有谷一件代发方式:

    1)供货方负责将货物发送到有谷指定仓库,运输费用由供货方负责;

    2)有谷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将货物发送到客户指定的收货人及指定收货地点;(3)货物在配送过程中产生的物流运输费用和商品包装费用,以及售后产生的货物退换费用,供货方应按具体明细每月结算支付给有谷。


    3、有谷提供一站式服务条件:

    1)有谷帮助企业负责商品上架、制作商品详情图、商品推广及销售。

    2)收取货物质量保证金2万,收取每月服务费5000元,按照销售总额的3%收取费用。

    3)发货方式可以选择供货方一件发货方式(具体参考上面(1)内容)。

    (4)发货方式也可以选择有谷一件代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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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有谷健康商城

  •       “有谷”出自《诗经●鲁颂●有駜》中的 “君子有谷,诒孙子”, 意指“希望从今以后,有好的收成,并把这福泽传之子孙”。 这里的“谷”即籽实成熟、饱满、丰收,兼含福善之意。 有谷与古语“有年(丰收)、大有年(大丰收)”是同义。 有谷又称方谷、方成、有成,也就是丰收成功之意。 “君之所爱,有谷方成”
    有谷国际标识由“在金色麦田上飞翔的鸟儿” 为标识主视觉,并附以“有谷—YOUGU” “有机—organic”(即“有谷有机”)英文字体组合而成。 金色的麦田代表了丰收的喜悦, 飞翔的鸟儿代表了生命与自然、 同时也代表了视界的高度与心中有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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